国务院食安委对内蒙古“舌尖安全”开展督查

08.09.2017  02:11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7日电(徐梅) 9月6日至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二督查组在内蒙古开展为期3天的食品安全工作实地督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啸宏在7日召开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汇报会上表示,此次督查的首要目的是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把握食品安全关。

    会上,陈啸宏通报了督查的主要任务、计划安排,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新乐代表自治区政府汇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刘新乐表示,内蒙古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以“双安双创”为总载体和主抓手,开展餐饮业整治提升、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开展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同时,抓好明厨亮灶改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农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保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督查组在会上随机抽取并宣布督查城市为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

    据了解,本次督查重点包括各地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情况;落实2016年考核整改措施的情况等。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2个盟市、2个旗县以及食品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