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 内蒙古将开展100项工作

03.04.2018  10:55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白杨)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该《方案》明确在我区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方案》明确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复制推广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完成。

  据悉,此次内蒙古“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内容参照《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批复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我区确定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100项。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后,内蒙古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成本,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商事制度改革也将得到完善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