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

呼伦贝尔市一季度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依据自治区《关于2016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23号)要求,呼伦贝尔市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488元和农村牧区每人每年3500元,每人分别比上年增加每月20元和每年200元,提高4. 民政厅

二连浩特市2016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一、城乡低保。按照低保对象综合认定体系,坚持民主评议评审、长期公示、双向承诺制度、社会化发放资金“四项制度”,保证政策透明;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低保待遇定期审批审验、低保对象分类动态管理、低保工作考核监查“四大机制”,保证工作运行;实行办公专门化、自动化、档案规范化、相关措施配套化“四化”标准,保证管理规范。2016年一季度,共对2917人次发放122.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