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局长公布电话受理涉黑涉恶举报

12.10.2018  12:10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12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近日公布公安厅长、各盟市公安局长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公安厅厅长和各盟市公安局局长受理的涉黑涉恶举报内容主要包括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垄断物业管理小区装修等15类黑恶势力线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局长要亲自过问受理举报工作,对接到的举报线索逐件登记,签批处理意见。对确属涉黑涉恶线索的,录入扫黑除恶工作平台管理按照规定办理。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要定期回访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听取举报人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

    同时,公安部门要坚决防止发生泄漏举报人信息、给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截至9月30日, 内蒙古公安机关共侦办13起涉黑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8人,移送起诉涉黑嫌疑人9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0.6亿元。全区共打掉的634个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593人。此外,全区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109名,其中国家工作人员69名、县乡人大代表9名、村嘎查两委干部31名。涉及公安民警13名、辅警8名,其中,查处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公安民警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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