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暨举行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

09.11.2015  17:24

  2015年11月5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在内蒙古党校召开全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暨举行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翔,自治区政法委委员、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曲云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瑞峰,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立新,在呼的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有恩主持。

  马明副主席对呼和浩特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和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培训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并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总结盘点与谋划部署相结合,切实明确全区公安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实现防范打击、公共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管理“三个强化”;实现实战能力、法治能力和保障能力“三个提升”;实现回应人民群众、公安民警和上级机关“三个期待”。

  二是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要打好安全、利民、惠警“三张牌”;坚持统筹、重点、联动“三个推进”;落实厅党委组织领导、厅直属部门推动指导、盟市和旗县公安机关具体操作“三个责任”。

  三是坚持动态管控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快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抓好整体防控、精细防控、技术防控“三个防控”。

  马明副主席还对今年年底前的全区公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翔,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云辉,公安厅副厅长葛勇先后在会上讲话。

  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全体学员,公安厅改革办、“四项建设”办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文:马帅 图: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