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质监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04.08.2015  18:46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直属技术机构,区局机关各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提高全系统科技工作的创新力,自治区局制定了《内蒙古质监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制定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质监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质监科技创 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当前,质监部门面临着事业发展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质量监管新需求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不相适应等诸多突出矛盾,迫切需要科技创新引领,把科技工作贯穿于“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全过程,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向科技要潜力、要红利、要发展,注重增强科技元素、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创新能力,用科技力量推动“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质监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以科学技术促进科技质监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机制创新、重点跨越、人才引领、项目支撑、“中心”推动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大力实施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战略,以提高质监系统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科技项目带动为支撑,以做强国家、自治区质检中心为推手,以提高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质检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质监工作与科技进步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科技质监建设,实现技术创新驱动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末,质监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在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质量技术监督相关应用技术研究取得重要突破。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标准化研究成果丰厚,标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实效明显。国家质检中心、自治区质检中心等检验技术机构布局更加合理,技术装备更加精良,环境设施更加改善,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人才竞相涌现,支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引领能力显著增强。
      (三)代表性指标
      2015年力争取得自治区科技成果奖1-2项,到2017年自治区科技成果奖数量达到5项以上,其它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5项以上。
      争取在完成已批筹的3家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新批筹2家国家质检中心,2017年我区国家质检中心达到10家;围绕自治区主导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布局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大力推进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建设,2017年自治区级质检中心达到20家;完成中蒙标准化研究中心、中俄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建设,建立全国少数民族用品及文化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家;推进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建实验室,推进与丹麦共建风能清洁能源计量实验室建设,完成1-2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到2017年底,全系统争取培养和引进博士8人以上、硕士40人以上,每个直属技术机构培养B级学科带头人5人以上,每家国家质检中心培养A级学科带头人1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
      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 “五大基地”建设和民生工程中重点产业所关切的标准化、计量、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等高新技术领域,加强关键技术、共性应用技术、安全保障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快科研创新突破,围绕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升级中的重要技术标准、检测技术实际需求,拓展质监科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申请和保护力度,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科研工作的有效性。把科研创新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积极申请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大力实施项目带动,以科研带动发展,促进检验能力提升,打造集检测、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于一体的技术权威机构。
      1.标准化
      重点研究制定农畜产品、清洁能源、煤化工产品、稀土材料、新型材料、资源节约技术、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制造等我区重点行业和民生关注的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准和检测技术标准。推动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下大力参与国际标准、主导国家标准制定,提高我区产业发展的话语权。建立与重要技术标准相配套的检测、培训、信息服务体系。
      重点方向:新型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天然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研究;有色金属、装备机械的检测标准、检测技术、产品标准研究;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氯碱化工产品检测技术及标准研究;绿色农畜产品、纤维及纤维产品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旅游服务质量、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及流通、养老等民生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十个全覆盖”、公共图形标识、信息惠民标准研究;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民族服饰、重点产品追溯物联网国家标准研制。
      2.计量
      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民生领域及自治区特色产业领域开展计量基础型和应用型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体系,提高计量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计量对科技发展的保障能力。
      重点方向: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制和计量检测技术研究;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量值溯源体系建设研究;天然气大流量计量技术研究及装备建设;超高压电力输送计量技术研究;清洁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能力建设;节能量审核、用能平衡测试、节能评估等节能服务能力建设。
      3.质量监督与检测技术
      加强产品质量科学监管模式、监管应用技术和理论研究,为实施产品质量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加强检测方法研究、检测系统组建和检测设备研制,满足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风险监测需求,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测技术支撑。
      重点方向: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研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应用技术研究;我区重点产品和特色产品检测方法和检测系统组建研究;产品专用检测设备研制与改造;节能降耗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民生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及检测设备研制与改造;自动化检测应用系统研究及应用。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
      瞄准国际国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前沿,加强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技术研究和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研究,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和应用系统。
      重点方向: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在线检验技术研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应用研究;特种设备远程监控技术研究;特种设备安全评估技术研究;特种设备先进无损监测技术研究。
      5.毛绒检验
      推进国家毛绒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升毛绒质量检验能力,建设符合仪器化检测要求的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实验室。
      重点方向:毛绒等产品质量评价技术研究;毛绒产品检测标准、检测技术研究;毛绒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研究;毛绒检验专用仪器设备研制。
      (二)加快质检中心及其能力建设
      国家质检中心和自治区质检中心代表着质监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自治区质监中心建设,在技术建设上尤其要把提高技术把关能力、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技术装备和科研能力作为国家和自治区质检中心的建设重点。
      1.国家质检中心建设
      加快已经批筹的国家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国家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乌兰察布分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分中心)、国家能源计量中心(鄂尔多斯分中心)的建设步伐,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围绕内蒙古特色产业需求,筹备国家氯碱化工产品检验中心、国家低温绝热设备检验中心建设,力争到2017年底,我系统国家检验中心达到10家。
      严格按照《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现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升级,力争所有国家中心都达到B级以上水平。紧密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高质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有效性。国家质检中心每年开展课题研究数量、质量不能低于“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扩大自治区国家质检中心影响力,打造自治区特色的质检服务品牌。在全系统通报完不成年度规定科研数量的国家质检中心,并问责中心领导和中心归属直属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
      2.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建设
      围绕自治区产业聚集区、高新产业区、重点工业领域等检测实际需求,科学规划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建设,形成贴近产业一线服务、布局科学合理、专业特色鲜明的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群体。2015年完成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建设规划,依托现有检验机构,充分吸纳高等院校人才资源、企业装备和资金资源,加快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建设步伐,争取到2017年末在现有9家的基础上建成20家以上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加强自治区级质检中心检验能力和科研能力建设,完善自治区级质检中心考核评价机制,对自治区级质检中心每年开展课题研究的数量、质量指标做出规定,引导自治区级质检中心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质检中心技术水平提升,推动自治区级质检中心上升为国家级质检中心。
      (三)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创新科技工作制度
      加强科研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建立科技贡献评价制度,推动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健全科技经费监管机制,完善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审计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课题负责人制度;创新学科带头人培养、选拔、管理制度,发挥学科带头人引领作用;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对科技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完善科技工作激励机制
      指导直属技术机构制定、完善科研工作制度和激励制度,将科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科研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直属技术机构要严格落实课题负责人制度,保证科研经费单独核算,保证课题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课题组科研人员调配的权利,从机制上鼓励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3.加强科技合作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协调促进”的原则,加强技术引进和科技合作交流。继续扩大我系统与广东省质监局科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推广合作成果;推进与中国计量学院科研项目的战略合作。鼓励技术机构积极开展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高校的科技合作。每年每个直属技术机构要完成一项合作科技项目。探索推进检测资源共享机制,鼓励技术机构内引外联吸收优质社会资源,形成能力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技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健全科技工作机构
      自治区局单独设置科技管理机构,加强科技管理人员的配备。直属技术机构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设置1名专职的科研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科研项目计划、组织和管理工作。直属技术机构要发挥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作用,注重跟踪本单位学科体系技术前沿,按年度研究提出本单位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项目计划,指导本单位科研创新工作发展。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筑牢科技创新基础
      1.制定《内蒙古质监局人才发展战略计划》,形成强大推动作用的人才培训和发展政策、措施。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制定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博士和具有科研实践经验的年轻技术人才,直属技术机构所“”编制须供引进人才使用。大力支持引进人才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引进的博士,所在单位每年须为其提供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经费,组建科研团队,并保障科研场所、仪器设备等必要资源。
      3.加快人才培养
      加快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直属技术机构要在本年内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制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必须安排1个月以上的针对性培训和学术活动,不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到同行业学习。制定优秀人才奖励政策,支持优秀人才技术创新,努力培养一批行业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选拔有科研潜质的人才进行量身培养,通过创建科技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参与合作项目、学术带头人以老带新等方式培养人才,提升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能力。
      4.建立人才选拔培训机制
      修订《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设立A、B、C三级学科带头人制度,对A级学科带头人给予特殊津贴。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自治区局与国家计量院、中国特检院、中国纤检局等国家级检验研究机构建立人才派遣、挂职锻炼机制。定期选派学科带头人、科研技术骨干到国家级科研机构进修,接纳国家级科研机构学者到我局直属技术机构挂职,引进先进的科技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加强自治区局组织出国(境)培训人选的有效性,出国(境)培训人员原则上从学科带头人和科研技术骨干中选择,并征求自治区局科技处意见。发挥石化院、计量院研究生培养基地作用,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质监专业技术研究生,与高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促进科研人才培养。
      5.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
      自治区局和直属技术机构要成立学术委员会,在科技领导小组下工作。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重要技术规划、重要项目建设、科研项目立项的技术参谋和技术把关作用。自治区局制定涉及全局科技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应征求自治区局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学术委员会从技术层面为局领导提供意见建议,以提高重要决策的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系统实行“一把手”抓科技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自治区局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局科技发展。科技工作要作为直属技术机构的“一把手”工程,形成科技看“一把手”、成果奖“一把手”、差距找“一把手”、责任追“一把手”的科技发展领导机制。直属技术机构“一把手”要切实转变发展思路,深入落实“科技兴检”战略,把夯实质监科技基础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科技工作的组织协调、经费投入、人才培养和创造环境等方面发挥领导和中枢作用。
      (二)构建协调机制
      加强与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在自治区年度重点科技目录中列入质监系统学科。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协调,争取得到更多的项目支持。与自治区重点大学、重点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推动我系统科技合作深入发展。
      (三)加大对科技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
      加大经费投入。自治区局每年科研专项经费不少于500万元,通过设立自治区局科研项目,支持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广泛储备科技项目,为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支持奠定基础。自治区局科研项目立项需通过自治区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申请到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科技项目给予批准经费1:1比例的经费补贴。各直属技术机构严格执行各单位每年科技投入不少于收入的5%的制度规定,并对承担自治区局的科研项目,经费不少于1:1的配套。鼓励直属技术机构自立项目开展预研活动。
      (四)加强科技工作考核
      建立科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科技工作作为直属技术机构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分值百分制占分不少于20分。重点评价技术机构科研创新技术突破,人才培养成效,人才引进措施和效果,科研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成绩,重点考核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题,突出科研对单位长远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每年对直属技术机构科研工作考核排队,给予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亮黄牌,并约谈单位“一把手”。
      (五)落实系统内科技成果奖励制度
      修改科技兴检奖励制度,自治区局设立50万元的科技成果补贴年度专项经费,对系统内完成的科研项目进行年度评选,选出优秀的科研项目进行补贴。设立“内蒙古质监科技兴检突出贡献奖”,对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国家总局科技兴检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授予“内蒙古质监科技兴检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鼓励技术人员开展课题研究,激发职工开展科技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科技工作监管
      建立科技工作推进监管制度,直属技术机构按年中、年底每年度两次向自治区局报告科技制度落实、科技工作开展、科研人员培训、科技项目推进等情况。自治区局成立督查组,结合各单位的报告和现场督查见证,每半年通报各单位科技工作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全系统科技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七)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自治区局机关按年度组织全系统科技论文交流评比、科技成果展示、学科带头人学术讲座等大型技术交流活动,为全体技术人员建立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交流平台。各直属技术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品德、业绩、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全面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全系统要打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技、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涌现和成长的良好环境。
      (八)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保障机制
      自治区局和直属技术机构要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标准,在住房、医疗、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帮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直属技术机构要加强配套条件保障和团队建设,激励引进人才专注于质监事业主动作为,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智慧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