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市消协“三个三”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

17.03.2015  20:04

 

为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和谐发展,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本着“分散、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突出“三个三”举措在全市广泛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

一、突出主题,活动安排有序。 为确保行动衔接有序、扎实开展,市工商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提早制定活动方案和活动安排表,明确了各个时段的活动内容、地点、时间、要求以及责任单位,力求多时空打造“3.15”服务品牌。 一是 以苏亚拉广场为主会场。3月15日上午,由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主办,新城区政府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在3.15活动“主会场”苏亚拉广场举行。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副局长霍武、纪检组长杨建平、副局长杨林,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白金祥及自治区消协相关理事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主持。启动仪式后,到场的企业代表在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承诺墙上签名。在内蒙古工业大学“3.15”活动现场,近300多名大学生聆听了消费教育讲座,积极参与了消费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并在诚信消费,拒绝假冒食品条幅上签字。 二是 活动当天,市内工商分局及开发区分局设有24个咨询投诉宣传点,旗县区工商局设有10个咨询投诉宣传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是 从技术保障、12315热线值班、快速维权处置等方面着手,确保12315申诉举报热线畅通,“3.15”活动当天,市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37件,其中“央视3.15”晚会转办案件14件,咨询1308件,投诉102件、举报13件,涉及金额达300余万元。

二、形式多样,突出依法维权。一是 组织执法机动队 各分局、消费者协会,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市场监管的重点,在“3.15”当天组织30个执法机动队,现场处置消费者投诉。 二是 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在校园、商场、社区等场所设宣传点和咨询台,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咨询、举报等问题,邀请质监、安监、金融、食药、房产局等理事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消费者遇到的各类消费问题进行解答。 三是 帮助消费者辨真识假。在活动现场提供“修手机、理发、医疗服务车”等便民服务,设有真假商品识别台对销售者重点关注的电子产品商品、农资、真假化妆品、烟酒的鉴别等商品进行现场识别。

三、联合媒体,突出多角度宣传。一是 编印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引导指南进行发放,同时依托基层消协组织和理事单位、基层“一会两站”、工商所,面向社区、农村、商场、企业、学校发放。 二是 依托媒体,在联合中央、自治区、呼市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同时,通过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内蒙古红盾信息网、呼和浩特市红盾信息网、呼和浩特市“3.15”消费维权网等门户网站,以及市工商局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扩大社会覆盖面。 三是 制作“3.15”知识和消费维权宣传短片。在电视台和户外LED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使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等法律法规知识变得更加生动,直观可看。通过多角度发挥媒体在消费维权中的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媒体平台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重视消费维权,提升维权意识。

3.15”活动当天,全市3.15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宣传册25000余册;受理3311件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其中接待消费者咨询328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8件,举报2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紧急投诉,由现场执法出动组及时出动,3.15现场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台次,现场解决2起消费纠纷,涉及金额15万元。(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