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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召开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时间安排会
根据2017年立法计划安排,市法制办对今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时间进行了安排,并于3月8日组织召开了会议。会议由市法制办副主任吴宏主持,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时间安排的通知》并与各单位对规章完成情况及时间安排进行了交流。吴主任指出,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章立法计划项目时间安排进行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市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应当精准,聚焦矛盾焦点,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具体化、明确化。起草或修改过程中,可以借鉴外地文件条款,但应当杜绝照抄照搬,语言应当按照《呼和浩特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表述,做到明确、通俗、严谨、规范.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