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新消费我做主

15.03.2016  21:20

  又是一年“3·15”,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记者了解到,这一主题的意义在于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引导科学理性、绿色消费,凸显消费维权领域的正能量与新亮点。在当前新的消费环境下,市民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维权难题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相关部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市民该如何践行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消费纠纷层出不穷消费者难做主

  记者从市工商局采访了解到,2015年,我市“12315”热线共接到消费者投诉4087件,其中商品消费投诉2742件,服务消费投诉1345件。投诉领域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家用汽车类、电信服务类等方面。

  其中,通讯产品是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商品,主要的问题有手机质量差,如无法正常开机、屏幕有裂纹等;不少商家售卖水货、翻新机和二手机,但在销售时不告知消费者;“三包”期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其次是服装、鞋帽类,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服装质量出现问题,如开线、掉色、缩水等;商家虚假宣传,如广告称“买一赠一”,实际却不提供赠品;以“清仓价”“赔本甩卖”等不恰当宣传方式诱惑消费者,实际销售价格却高出市场价,并且出现问题概不退换。汽车产品方面,商家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经营者违约不退还定金并赔偿,车辆“三包”期出现问题,经营者以车辆未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等。在服务消费投诉中,主要集中在电信服务领域,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通常有运营商擅自开通收费业务,扣取消费者费用;赠话费活动中,运营商未按照活动宣传及时赠送话费等。

  除了上述这些领域外,消费者经常遇到的维权难题还有网上购物被骗,充值卡里的钱打了“水漂”,买房拿不到房产证……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又很难为自己做主,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因此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来帮助消费者走出维权困境。

   工商部门多措并举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市工商局采访时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工商部门将多措并举,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积极开展消费者维权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全面介绍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让消费者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武器和寻找有关部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力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以此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其次是做好舆情监测处

  置工作,工商部门会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有效地处置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外,加强央视“315”晚会转办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将及时启动投诉举报案件应急处理方案,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并且还将不断拓宽消费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12315“诉转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倡导理性消费实现“新消费我做主”

  如今,市民消费方式越来越多,消费领域也越来越广,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那么在日常消费中,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市民周先生称,虽然当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也越来越大,但想真正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还得靠消费者自己。他说,消费者之所以会遇到各种消费纠纷,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自己在消费时不够理性造成的,如贪图便宜、不考虑商品的质量问题,只要遇到商家搞各种让利、促销活动,便头脑发热将商品买回来,等商品到手后,却发现自己并不是很需要,或者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准备退货时,商家早已不知所踪,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市民赵女士说,虽然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齐全,可大多数消费者平日里根本不去了解,结果在买房、购车等大项消费支出中,经常会陷入商家在合同里布下的陷阱,到时候吃“哑巴亏”,因此消费者平日里,学习掌握一些法律常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市民李先生则表示,“新消费”不仅体现在消费方式的更新,更重要的是消费理念要“新”,这“新”应体现在坚持理性消费上,这样才能实现“我的消费我做主”。

  的确,为了能够拥有一个诚信、公平、法治的消费环境,需要广大商家依法依规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更需要社会大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通过多方合力,共同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记者袁乾)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