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功开出全面推开营改增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01.05.2016  10:01

 

 

 

 

      4月30日临近午夜 ,内蒙古宾悦大酒店仍然灯火通明,除了企业的财务人员,负责营改增工作的税务工作人员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也已经到位,内蒙古国税局、呼和浩特市国税局领导和新闻媒体也都亲临现场,一同见证全面推开营改增这一重要时刻。

      “终于等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这一天。这次营改增后,我们企业成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过去营业税交5%,现在增值税销项税率6%,但我们采购支出可以很多抵扣进项税,算下来,企业整体税负下降的挺明显,税收负担减轻了很多,这样,可以增加盈利空间,提升我们企业的竞争力。营改增也促使我们企业经营管理更加规范” ,宾悦大酒店的财务人员刘英高兴地说。

      5月1日零时1分,伴随着刘英打印出编号为“007990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蒙古宾悦大酒店成功开出了全区新试点行业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人为内蒙古悦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票面金额是301.89元,税额为18.11 元,价税合计320元,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内蒙古成功启动。

      内蒙古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珩握着内蒙古悦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贺永明的手说:“贺经理,这可是全区全面推开营改增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你见证了内蒙古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时刻,这张发票很有意义。

      截至5月1日0时50分,内蒙古14个盟市、计划单列市试点纳税人都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开票企业共计31户,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0张、普通发票25张。

      内蒙古国税局副局长郭凤鸣表示,这些发票的成功开出,标志着内蒙古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成功起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下一步,内蒙古国税局将密切关注全面营改增试点上线后的运行状况,认真做好税制转换后的应急处理及政策效应和税负分析,有序有效防控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确保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