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

21.11.2014  23:04

为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4]25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整治工作。

首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的通知》(内食药监办[2014]44号),成立了标签标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治措施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于2014年4月至11月按照培训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4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

其次,为使全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掌握产品标签标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完成监督检查整治任务,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了全区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整治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工作培训视频会,张永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相关处室及14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200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全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约700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此次培训会聘请专家就生产企业和产品标签标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企业和监管人员学到了必要的标签标识专业知识,达到了预期目的。

第三,从2014年6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办公室组织监管人员和专家,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期间共抽查了全区3个盟市、5个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工作,抽查了7家本地区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产品具有代表性、产品销往区外且销量大的企业。从企业整体情况看,多数企业很重视此次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并认真进行了自查,纠正了标签标识不够准确或标注错误的现象。但在现场抽查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集中整治阶段解决。针对现场抽查企业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监管部门与企业负责人分别召开碰头会进行沟通,责令企业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限期一周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后,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盟市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分工协调,扎实推进工作的落实。检查中要查找企业产品标签标注的共性和普遍问题并加以总结归纳。检查要有力度,要抓一批典型案例,逐一进行整治。对故意进行产品虚假标注的企业要予以曝光,彻查到底。要以此次监督检查整治为契机,建立企业产品标签标识监管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联动,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为重点,多个监管环节相互配合,采取巡查、突击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的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和验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进行总结,对领导不力、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厉查处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