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食生函〔2018〕51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2017年度下半年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

26.02.2018  23:11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内食药监食生函〔2017〕43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8日至21日,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监管工作建议反馈如下:

一、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厂区环境的问题。个别企业非水冲式厕所距离生产车间不足10米,个别企业厂区裸露的煤堆与生产车间及露天存放的酒罐较近。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二)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设备布局不便于工作人员操作;部分企业车间上方顶棚有涂料层脱落、车间地面破损,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部分企业厂区与生活区未分隔(生产车间内设办公区);个别企业检验室与生产区未分隔;个别企业生制车间与熟制车间有门直接相通;个别企业物流口与地面接触的物料进口通过未封闭的排水沟上方传递物料;部分企业车间上方顶棚有涂料层脱落、车间地面破损;个别企业小麦粉包装车间与麸皮车间用帆布棉帘隔离;个别企业烘干车间挂面上方的蒸汽管道无防水滴掉落的装置和措施。

(三)设施与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未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存在交叉污染的问题;企业原材料、成品未贮存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企业冷藏库温度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贮存温度要求;企业熟制车间排风口无防护设施,车间内有苍蝇;企业清洗用水、生产用水管路系统未明确标识;企业存在室内排水的流向由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企业清洗车间无排水设施,地面有结冰;个别企业生产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无标识;企车间入口更衣室无洗手及工衣消毒设施、无工作服消毒设施;企车间无空气过滤净化处理设施。

(四)产品检验方面存在的问题。化验室未见化验设备,化验室已改用成品库;未按实际销售的产品品种检验和留样;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缺少部分出厂检验必备设备;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新标准实施未按新标准开展出厂检验项目。

(五)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存在为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发证状态,改变生产工艺未提出变更申请问题。鄂温克旗阿力腾天然食品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9月烘焙间安装多功能酥饼成型机、月饼成型机,2017年清洗间安装油炸设施未申请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个别企业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设备布局图中有杀菌锅,现场无该设备。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个别企业更衣室、原料冷库、配料间、包装间、成品库布局及流程与申请书不一致,未提出变更申请。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六)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未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个别操作人员无健康证体检证明;未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七)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个别企业关键控制点记录、半成品交付记录;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原辅料规格及供货者地址和联系方式;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购进的原辅材料未索证索票;无食品相关产品资质证明;无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无消毒剂的资质证明文件;无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文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及具体问题

(一)呼伦贝尔丰益麦业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小麦粉包装车间与麸皮车间用帆布棉帘隔离。不符合GB14881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的要求;成品库中小麦粉与麸皮未分隔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成品库中的小麦粉未离墙离地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要求:该企业未制定职工培训计划,未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的要求。

(二)海拉尔麦福劳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蒸煮车间有一个门与车间外面相通,包材经粉碎车间进入包材消毒间,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应根据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原辅料规格及供货者地址和联系方式,不符合GB1481中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原料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要求。

(三)呼伦贝尔市佳丰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料冷库内原料与其他非生产用物品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四)呼伦贝尔元盛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场所方面问题:该企业分割内包装间有门与屠宰间、外包装间(外包装间与车间外相通)直接相通未有效分隔,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冷藏库(102库)温度表显示-13.9℃,冷藏库(103库)温度表显示-14.1℃,冷藏库(105库)温度表显示-14.7℃,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贮存温度要求和GB14881中5.1.9.2条款关于根据生产需要,可设置控制室温的设施的要求。

(五)呼伦贝尔欣绿洲民族食品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与地面接触的物料进口通过未封闭的排水沟上方传递物料,不符合GB14881中 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熟制车间排水流向包装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5.1.2.4条款关于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六)呼伦贝尔绿祥清真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熟制车间排风口无防护设施,车间内有苍蝇,不符合GB14881中5.1.6.2条款关于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车间入口更衣室无工作服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关于个人卫生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9月14日生产的风干牛肉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DB15/432-2006(该标准已作废);出厂检验微生物指标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七)呼伦贝尔市兴溢发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制车间与熟制车间有门直接相通,内包装车间与成品库有门相通,半成品冷却间与成品库共用一个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应根据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清洗剂氢氧化钠与食品原料淀粉及食品添加剂变性淀粉在同一库房同一区域存放并无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分隔放置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清洗用水、生产用水管路系统未明确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用水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10月后企业自行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执行SB/T10279-2008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中应当按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八)鄂温克旗阿力腾天然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冷库内原料、半成品、成品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混放,且未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2.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符合GB14881中12.1条款关于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

3.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关键控制点记录无2017年6月15日的灭菌记录,无半成品交付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8.1.1条款关于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的要求。

4.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11月5日风干牛肉标签印制DB15/432-2006标准(该标准已作废);企业产品检验执行DB15/432-2006标准,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九)内蒙古哈撒尔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灌装间设备布局不便于工作人员操作,不符合GB14881中4.1.5条款关于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的要求;车间地面破损,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厂区裸露的煤堆与生产车间及露天存放的酒罐较近,不符合GB14881中3.2.1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水管路、酒管路系统未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灌装车间入口更衣室无工衣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购进的高粱、小麦、大曲未索证索票,不符合GB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十)陈巴尔虎旗夏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内包装车间与包材库及成型烘烤车间有门直接相通,成品库与内包装车间有门直接相通,和面操作间东南角有门与包材库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原料库设有粉碎机,原料库内原料、成品、食品添加剂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车间入口更衣室无洗手及工衣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1条款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出厂检验微生物指标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4.生产许可变更的问题:该企业2015年9月烘焙间安装多功能酥饼成型机、月饼成型机,2017年清洗间安装油炸设施未申请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十一)陈巴尔虎旗巴尔虎翔云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车间西测10米处有一非水冲式厕所,不符合GB14881中3.2.1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生制车间与熟制车间有门直接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设备布局图中有杀菌锅,现场无该设备,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无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标识清晰的要求;化验室未见化验设备,化验室已改用成品库,不符合GB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用于内包装的真空包装机放置在外包装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5.2.1.1条款关于生产设备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的要求。

4.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9月28日生产风干牛肉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DB15/432-2006(该标准已作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十二)满洲里市佳谷酒业有限公司

1.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洗瓶机水管路未连接、灌装机酒管路未连接,不符合GB14881中5.2.1.1条款关于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起引起交叉污染;水管路、酒管路无介质流向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

2.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GB14881中13.1条款关于应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未提供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未提供从业人员李某(化验员、勾调师)健康证明,不符合GB14881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原料、辅料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原料酒曲),不符合GB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十三)满洲里市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设置成品库,不符合GB14881中5.1.8.1条款关于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的要求;食品添加剂泡打粉与食品原料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 企业包装车间未见包装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2.1.1关于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的要求。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包装车间与原料入口及未经更衣洗手的过道相通,存在交叉污染,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无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文件,不符合GB14881中8.1.1条款关于应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的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 该企业进口小麦粉无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GB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十四)呼伦贝尔达赉湖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大桶水未在洁净区域灌装,未使用灌装机(净化水直接用水管灌装),不符合GB14881中5.2.1.1条款关于一般要求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用水管路系统未标明流向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排水从非洁净作业区流向清洁作业区,不符合GB14881中5.1.2.4条款关于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的要求;无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3条款关于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检验人员,不符合GB14881中13.1条款关于应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制定职工培训计划,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培训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未见从业人员健康证,不符合GB14881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开展出厂检验工作,不符合GB14881中9.1条款关于出厂检验,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要求。

5.许可变更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企业法人变更未提交变更申请,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十五)扎赉诺尔区夏唯一饮料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厂区与生活区未分隔(生产车间内设办公区),不符合GB14881中3.2.6条款关于厂区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的要求;检验室与生产区未分隔(生产车间内设检验室),不符合GB14881中4.1.4条款关于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用水管路系统未标明流向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无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3 条款关于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的要求。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大桶水存放库与车间、及车间外部互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消毒剂的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GB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要求。

5.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未按食品安全标准全项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十六)满洲里市黑龙山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1.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 该企业用水管路系统未标明介质流向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瓶盖清洁消毒设施未安装电源无法运行,不符合GB14881中5.1.3条款关于清洁消毒设施,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的要求;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空气过滤净化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GB14881中5.1.6.3条款关于通风设施,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的要求;未见检验设备pH计,不符合GB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2.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 该企业未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符合GB14881中12.1条款关于培训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不符合GB14881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 该企业无消毒剂的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GB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4.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未按食品安全标准对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总a放射性、总B放射性、耗氧量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十七)乌兰浩特市金谷粮油米业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粮库缺少防鼠、防雀设施,不符合GB144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包装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4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十八)内蒙古金格勒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压榨车间有门与车间外面相通;碱炼车间有门与车间外面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初滤车间上方顶棚有涂料层脱落,不符合GB14881中4.2.2.1条款关于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的涂料的要求。

(十九)内蒙古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原料蒜粉、安琪酵母混放;大量的食用盐存放在发酵池内,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发酵池内与腌制菜直接接触的塑料薄膜无食品相关产品资质证明,不符合GB14881中7.4.1条款关于中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见腌制车间操作人员白某的健康证体检证明,不符合GB14881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二十)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内包装车间与豆类加工车间有门直接相通,内包装车间内,存放大量半成品原料、包材及成品,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原粮暂存库无防鼠设施,有鼠害的痕迹,不符合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成品库内的半成品米无存放标识并与成品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车间内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二十一)内蒙古河套乌兰浩特酒业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洗瓶间至灌装间输瓶链道无防护设施,不符合GB144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酒勾调、水处理车间存放有两桶无中文标识的净水剂,不符合GB144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灌装区入口无洗手更衣设施,不符合GB14481中5.1.5.1条款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不符合GB14481中14.1.1.1条款关于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十二)乌兰浩特市雪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车间与原料库、成品库有门相通,原料存放、原料脱包、清洁上料在同一区域,未隔离,有一粉碎机设置在原料库,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烘干车间地面有灰尘,车间地面铺有地毯,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地面的结构应有利于排污和清洗的需要的要求;烘干车间挂面上方的蒸汽管道无防止水滴掉落的装置和措施,不符合GB14881中4.2.2.3条款关于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的要求;库房内部分面粉未离地离墙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化验室TG328A天平缺少挂码,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二十三)内蒙古草原朗润食品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制车间有两个门与车间外相通,内包装车间、杀菌车间、外包装车间、成品暂存库有门互通,且有门与车间外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包装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熟料加工区入口无更衣室和洗手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 2017年11月13日生产的手撕风干牛肉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DB15/432-2006(该标准已作废),出厂检验按DB15/432-2006执行,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4.生产许可证变更的问题:该企业更衣室、原料冷库、配料间、包装间、成品库布局及流程与申请书不一致,未提出变更申请,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二十四)科右前旗蒙良经贸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料库内有鼠害痕迹,生产车间有麻雀,不符合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成品大米与玉米原粮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该企业库存成品大米未离地离墙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2.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使用编织袋无食品相关产品资质证明,不符合GB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未按实际销售的产品品种检验和留样,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二十五)兴安恒大粮油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内包装车间和外包装车间为同一车间,内包装车间有两个门与车间外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生产车间内有鼠害痕迹,不符合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包装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和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培训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留样间未见2017年6月以前产品留样(该公司大米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为18个月),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未履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二十六)内蒙古尚德维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大米、小米加工车间、豆类加工车间、成品库与内包装车间互通,且有门与车间外相通,包装车间存放大量成品和包材,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应于清洁、消毒的要求;成品库存放半成品、不合格品、成品并无存放标识;清粮车间存放大量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和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培训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出厂产品未按制度留样,无2016年12月20日、2017年4月1日生产的小米留样,不符合GB14881中9.3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二十七)兴安盟可为食品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原料验收场,不符合《蜜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必备的生产资源”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的要求;切果去核糖渍车间、烘干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装车间相通,成品库内有两个烘干室,且有门与外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烘干车间顶棚有大量霉斑,不符合GB14881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车间地面破损,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的要求;烘干车间墙壁用泡沫材料做隔断,不符合GB14881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的要求;包材库内的包材、半成品、成品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半成品堆满冷藏库,院内露天存放大量半成品,仓储能力与生产产品的能力不相适应,不符合GB14881中10.1条款关于根据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清洗车间无排水设施,地面有结冰,不符合GB14881中5.2.1条款关于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的要求;车间内存放的烘干用托盘有污渍,无托盘的清洗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3条款关于清洁消毒设施,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的要求;包装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烘干车间进风口与排风口无防护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6.2条款关于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的要求;化验室设在办公室过道内,不符合GB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 该企业留样的产品与出厂销售的产品不一致,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二十八)内蒙古宝润红酒有限公司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料处理车间、酿酒车间、原酒贮存库共用一个车间,该车间有三个门与车间外相通,葡萄酒调配车间和洗瓶车间有门与车间外相通,包装贴标车间与成品库有门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饮料调配车间无空气处理装置,入口处无人员和物料净化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6.3条款关于通风设施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的要求;检验室有门与生产区域相通,未有效分隔,不符合GB14881中4.1.4条款关于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要求;葡萄酒配料车间地面破损,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食品原料白砂糖、食用盐与食品添加剂硅藻土在同一库房内混放,库房存放的桶装液体二氧化硫(企业自述该产品为二氧化硫)无标签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果蔬汁饮料类检验设备缺少折光仪,不符合GB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二氧化硫进货查验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14.1.1.1条款关于记录管理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三、对属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努力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的检查频次和检查时间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以风险分级监管为载体,把生产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工作进行有机整合,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序衔接。

(三)强化法律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当地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其他事项

企业存在的问题将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公告的形式,在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官网上公示。

请你局将企业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照片)和监管部门落实企业整改报告与2018年3月25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 系 人:路佳宏、栗永乐

联系电话:0471-45071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内蒙古44家大型食品企业畅谈食品安全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 在Nmgc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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